为扎实推进首席投资官(住企项目)建设,深化金融专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快打造适配数智财经人才培养的优质课程、教材与案例资源,现启动本专项课程教材案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围绕下述项目展开:
(一)核心课程项目
1.金融理论与实务(政策)
2.公司金融理论与实务
3.金融衍生工具
4.投资理论与实务
(二)特色课程项目
5.科创投资理论与实务
6.企业并购理论与实务
7.家庭资产配置理论与实务
8.投资项目管理
二、建设任务
项目采取一体化申报,分别立项。
核心课程须完成产教共同课程建设、数字案例教程建设两项任务;特色课程须完成产教共同课程建设、数字案例教程建设、数字教材建设三项建设任务,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课程大类 | 课程名称 | 产教共同课程建设 | 数字案例教程出版 | 数字教材出版 |
1 | 核心课程 | 金融理论与实务(政策) | √ | √ | — |
2 | 公司金融理论与实务 | √ | √ | — | |
3 | 金融衍生工具 | √ | √ | — | |
4 | 投资理论与实务 | √ | √ | — | |
5 | 特色课程 | 科创投资理论与实务 | √ | √ | √ |
6 | 企业并购理论与实务 | √ | √ | √ | |
7 | 家庭资产配置理论与实务 | √ | √ | √ | |
8 | 投资项目管理 | √ | √ | √ |
三、建设要求
(一)课程建设
1. 联合开发产教融合课程须依托校外合作单位共同开展,原则上要求校企双方教师共同完成教学设计与授课任务,其中行业教师参与承担不少于1/2学时。
2. 双方共同制定课程目标、明确课程负责人、实践性考核标准,并对行动课堂、实践项目环节等进行说明,不支持单纯讲座形式开展课程。
3. 结项时课程需要实际开设,并提交下述材料:(1)教学大纲;(2)参考文献目录;(3)授课PPT;(4)授课方案(含各章节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及要求、教学重点及难点、作业、思考题等);(5)不少于两节课的课堂教学录像;(6)其他体现课程建设成效的材料。
(二)数字教材与数字案例教程
作为对应产教共建课程的教材与数字案例教程,需配套服务于课程,以数字教材建设要求完成公开出版。
(三)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核心团队应当由校内教师、校外行业专家共同构成。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为本校在岗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学术积淀深厚,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工作,并切实承担建设责任,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本项目以上财浦发金融创新研究院为建设单位,列入校级研究生建设项目管理。为更好实现育人目标,建设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各项研讨与活动,并参与金融专硕首席投资官(住企培养)项目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四)建设周期
所有项目建设任务原则上应于202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项目经费
本专项建设参照校级同类课程、教材建设标准予以资助。其中产教共同课程建设按照5万元/门资助,数字教材与数字案例教程按照10万元/本分别资助,建设经费分批下拨。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4 年 4 月修订)》,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须严格遵循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4)。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登录上海财经大学门户平台(http://portal.sufe.edu.cn),依次进入「应用中心」—「教学服务」模块,点击「教学项目和教学成果申请」入口,在线填报对应类别项目申报书(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本项目全程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5 日;申报完成后,需联系各学院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系统审核,逾期系统关闭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婕(建设要求和内容)、包滢(申报流程和操作)
联系方式:18217489490 、021-65902483或企业微信
附件2:《核心课程项目申报书》(请填写后上传系统).docx
附件3:《特色课程项目申报书》(请填写后上传系统).docx
附件4: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pdf
上财浦发金融创新研究院、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4日







